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明时)
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将检察工作主动融入人大监督体系,逐步探索建立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运行机制,多形式、多途径加强与人大的工作联系,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全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汉寿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评议动员会议)
主动报告工作,让监督落细落实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按照规定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同时围绕阶段性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包括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在2025年9月召开的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县检察院就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作了书面报告,常委会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汉寿县检察院领导带头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深入企业分忧解难)
每年人代会期间,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分赴各代表团,认真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会后逐条研究梳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向代表反馈落实情况,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年年初,检察院与法院联合召开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向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汇报上一年度工作成效和本年度工作思路,与会代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当场表示逐条梳理、充分吸纳,切实把民意诉求体现到检察工作实践中。
积极配合履职评议,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两官”履职评议是人大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汉寿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定期确定拟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的评议对象,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官依法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本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拟评议对象情况的汇报,对评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检察院坚持以履职评议为契机,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立即整改,并将评议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规范办案、公正司法。通过几年的持续推动,“两官”履职评议已成为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的有效引擎。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覃业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
依托人大支持,深耕公益诉讼检察
西洞庭湖湿地是汉寿人民的“母亲湖”,也是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汉寿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打造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生动实践。2023年7月,县检察院与县人大联合开展了“党的生日话职责——凝心铸魂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人大监察司法委负责同志实地参观公益诉讼检察法治教育基地展厅和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现场,了解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办案成效。在渔业部门见证下,共同开展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30万尾鱼苗放归西洞庭湖,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得以修复,促使涉案当事人从“捕鱼人”变为“补鱼人”。正如参与活动的检察干警所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检察机关办好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保障。”汉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由于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还吸引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和检察院专程前来考察交流,双方就如何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更好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争取人大支持进行了深入探讨。
深化联系沟通,让监督渠道通畅
汉寿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将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环节。检察院制定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接受人大监督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流程。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倾听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检察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限时督办”的办理机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务公开活动、视察检察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及时整改,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此外,检察院还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司法公正常德行”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视察和评议,凝聚合力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检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检务公开是接受人大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汉寿县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除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外,还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检察业务数据和规范性文件,将检察工作全方位纳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视野。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和事项,检察院实行专案专办、专人反馈,确保代表在每一个具体事项上都能看到监督成效。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中,检察院严格按照程序向人大报告,争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保质量。
责任在肩,使命如山。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以更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贡献汉寿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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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